本年14号超强台风“莫兰蒂”给我区带来严重影响,灾后重建使命十分艰难繁重。为做好灾后商贸物流业恢复出产工作,确保全区经济持续健康成长,特提出以下看法:
3.对2016年12月31日前因灾后重建恢复出产而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且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赐与最长1年的贴息补助,每家企业贴息补助不跨越100万元。
第三章申报法式
2.对扶植因受灾需要重建,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投入扶植的厂房(含运营、办公场合)或2017年3月31日前更新的运营设备,且投入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补助金额按受灾部门的固定资产投入的10%计较,每家企业最高不跨越100万。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
第十条本看法不成与集美区其他灾后重建搀扶政策同时享受。冷链物流企业对本看法第四条搀扶办法与第搀扶办法可择优享受,不得同时享受。
第一条为做好灾后商贸物流企业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我区经济持续健康不变成长,按照《厦门市人民关于支撑商贸企业灾后恢复运营和保障市场供应的看法》(厦府〔2016〕303号),连系我区现实,制定本看法。
第七条受灾企业厂房重建或更新设备申请补助由区商务局受理。
第十二条本看法所涉搀扶政策的申报截止时间和申报细则由区商务局、区财务局担任制定。
第六条受灾企业在2017年3月31日前可申请应急还贷资金搀扶,具体法子参照《集美区中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办理暂行法子》(厦集财综〔2014〕55号)施行。
第二条本看法合用于商事登记、纳税归属集美区,具有法人资历,且纳入我区统计的限额以上商贸、物流企业。
1.对扶植因受灾需要重建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投入扶植的厂房(含运营、办公场合)或2017年3月31日前更新的运营设备,且投入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补助金额按受灾部门的固定资产投入的10%计较,每家企业最高不跨越100万。
1.对支撑商贸根本行业和设备灾后重建在按《厦门市人民关于支撑商贸企业灾后恢复运营和保障市场供应的看法》厦府〔2016〕303号)取得补助的根本上,区财务再按补助金额的40%予以补助。
2016年10月10日
第一章总则
第四条受灾物流企业可享受以下搀扶办法:
第二章搀扶办法
第九条本看法第第2款、第四条搀扶办法若与《厦门市人民关于支撑商贸企业灾后恢复运营和保障市场供应的看法》(厦府〔2016〕303号)有反复之处,只可择优享受,不得同时享受。
第十一条申报企业以虚假、冒领、联系关系买卖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根据《财务违法行为惩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进行处置,对违法行为的申报企业列入信用负面清单办理,并全额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涉嫌形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相关单元:
第四章附则
2.因受灾严峻,导致缴纳房产税、地盘利用税确有坚苦的,可申请按照2016年下半年缴纳的房产税、地盘利用税的区级收入赐与补助。
第八条受灾企业申请融资、应急还贷资金搀扶由区融资公司受理。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办公室2016年10月10日印发
第受灾商贸企业可享受以下搀扶办法:
第十本看法由区商务局、区财务局担任注释。
第五条受灾企业在2017年3月31日前可按《集美区信用办理法子》(集府办〔2015〕14号)向区融资公司申请融资,免收费,免收刻日1年。